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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录用迁入落户

发布时间:2023-11-09 23:06: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户口,安康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录用迁入落户

内容简介

凭以下材料办理:1、毕业录用或招聘到市级以下单位的(含市级单位),所需材料:(1)人事部门出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录用介绍信;(2)用人单位招聘合同书;(3)用人单位办理户口介绍信;(4)户口迁移证。2、大中专院校毕业的原系本市区、县户口的学生,毕业后

凭以下材料办理:

1、毕业录用或招聘到市级以下单位的(含市级单位),所需材料:

(1)人事部门出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录用介绍信;

(2)用人单位招聘合同书;

(3)用人单位办理户口介绍信;

(4)户口迁移证。

2、大中专院校毕业的原系本市区、县户口的学生,毕业后未就业,要求回原籍落户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迁入地派出所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办理落户手续。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身份证;

(2)本人户口迁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