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市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
2、新参保企业中的职工,参保前有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应在参保时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参保后不再办理。
3、已参保企业中的新参保职工,参保前有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应在参保时一次性办结补缴手续,参保后不再办理。
4、首次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主,参保前有领取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从业时间,参保时可一次性办结补缴手续,参保后不再办理。
(一)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申请划拨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四)申请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单位办理—已经工作
单位用“五险合一采集软件”录入补缴信息、打印补缴表、导出补缴数据
根据补缴类型携带表格所列材料,到社保中心征缴业务岗提交审核
审核通过,办理补缴业务。由征缴岗打印补缴表交给单位
单位携带征缴岗打印的补缴表格、单位公章、支票或银行卡,到基金科缴费
单位办理—暂无工作
本人录入补缴信息、打印补缴表、导出补缴数据
根据补缴类型携带表格所列材料,到社保中心征缴业务岗提交审核
审核通过,办理补缴业务。由征缴岗打印补缴
携带征缴岗打印的补缴表格、支票或银行卡,到基金科缴费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安康市育才路中段113号政府大院
电话:3212372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