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安康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
非房屋类:
安康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限制提取条件:
安康限制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本人银行卡或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不同情形分别提供下列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原件的时限为1年内有效:
房屋类:
安康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安康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1、提取人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核实确认后出具证明;
2、提取人或所在单位确定的公积金联络员持单位证明、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有关提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中心办理批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由提取人自己办理,也可以委托职工所在单位确定的公积金联络员办理。
部分提取: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归还购房贷款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上年度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上年度余额;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只能提取上年度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同时必须在合法有效证明签发之日起一年之内办理提取手续,超过期限的不予办理;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只能提取上年度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合计不得超过未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年度余额,且合计不得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已支付的房租。
全额提取:
安康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公积金中心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天办结。需要核实的,管理中心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提取的职工或职工所在单位确定的公积金联络员。